市教体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而下达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在市教体局下达招生计划之前,是征求了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校意见的;各校也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确定上报的招生班级数(省教育厅规定每班班额不得超过56人)及招生总数的;根据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校反馈的意见,市教体局方才下达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
参照线划定在前,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确定在后。省级示范高中正式录取时,首先录取的是直升生和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分解指标生,再根据余下的计划内指标(肯定少于划定参照线所依据的 计划内指标总数 ),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实际的非择校生(即通常所说的 计划内 )中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此分数线肯定比参照线高,即比分解指标生的最低控制线高10分以上。
6月29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中考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并编印《2011年宣城市中考指南》于中考成绩发布的同时发到每一位中考考生手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1]13号文件)规定,今年我市实行将部分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70%分解到各初级中学(含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目的是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1、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是贯彻省委省**职教大省建设战略和促进就业的需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年)》明确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 三农 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省**职教大省的建设规划,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求做到职普比大体相当,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合理人才结构提供支撑,并有利于促进就业。
5、为什么宣中、二中等普通高中学校不能增加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是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今年填报宣中的高分段考生较多、次高分段考生较少,二者相加未达到宣中的招生计划总数,因此有少量中等成绩的考生被宣中录取为择校生;填报二中的次高分段考生较多。最终结果,宣中非择校生(即通常所说的 计划内 )最低录取分数线较高、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较低,二中非择校生和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非常接近。这样的情况属于正常。
采取上述办法后,若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必须在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而不是招生的普通高中进行补填志愿登记手续。2011年宣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凡是在普通高中进行补填志愿登记手续的一律无效,不作为 二次录取 的依据。若普通高中擅自为落榜或未达线考生办理补填志愿登记手续,造成考生落榜(即形成所谓死档)的,由该校自行负责。
若仍相同,再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顺序为:首先按A等级多者为先,其次按B等级多者为先。
通过
2011年宣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
5月5日以来,市教体局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专题会议,布置有关规范中招行为、维护中招秩序工作,强调真抓实*、不走过场。
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等级总分出现并列要进行取舍时,首先按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原始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出现考生分数并列情形,在各地的高考、中考都客观存在,无论是采取原始分录取还是采取等级分录取都不可避免。对此,市教体局5月4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宣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11〕26号)中详细介绍了取舍办法:
我市的普高录取是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实施的。每一所普高、每一**次(分解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均有为数不少的等级分并列考生,必须进行取舍,否则将大大突破招生计划,违反招生政策。
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分合计分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月5日,市委书记高登榜调研教育工作时指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严格程序,规范*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在中招录取中,各级***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纪律要求,坚决予以纠正,坚决杜绝 条子生 、 招呼生 和 关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