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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4-19 19:3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抄送:市教体局,市教师进修学校附: 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皖政[2003]104号和市委、市**宣发[2008]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人员范围 (一)参考对象 1、全市
      

    抄送:市教体局,市教师进修学校附:
    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皖政[2003]104号和市委、市**宣发[2008]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人员范围
    (一)参考对象
    1、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
    2、市、县教研室教研员;
    3、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今年秋季拟聘的教师是否参考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自行决定。
    (二)免试对象
    1、男性年满50周岁(1960年8月31日前出生),女性年满45周岁(1965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可以免试,成绩按合格等次认定。三年内准备申报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须参加考试并取得良好以上等次。
    2、受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市委、市**及以上综合表彰的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省、国贴专家,市学科带头人、青年骨*教师,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学校校长,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可以免试,成绩按良好等次认定。
    鼓励和提倡上述两类免试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达不到认定等次的,按认定等次认定;超过认定等次的按实得等次确认。
    确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以暂不参加考试,适时参加补考。
    对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教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最基本的了解和理解,命题类型为选择和判断;专业知识以“教什么考什么”为原则,以能力立意为主,重点考查教师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以及在课堂教学中的实际应用,不突破任教学科教材内容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命题类型为选择、判断和简答。避免考查死记硬背的内容。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一)公共知识
    1、《****共和国教师法》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
    4、《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违纪违规教育与处分暂行办法》
    (二)专业知识
    1、学科基础知识。
    2、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要求熟悉并理解课标(大纲)规定的学科性质、地位、作用,学科教学目的、要求、原则与方法,学科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学习评价与考核等。
    3、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主要考查教师对学科知识点构成和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以及在实际教学中的处理方法。同时,还要考查体现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教育思想、教学原则和教学模式,宣城教育信息网,现将有关事项公
    4、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根据提供的教材内容提出教学设计方案,根据提供的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写出教学评价意见。
    小学专业知识分低年级段(1—3年级)、高年级段(4年级以上)命题。各学科教材定为现行教材或其公共部分。
    三、考试科目
    1、幼儿园:幼教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
    3、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4、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5、职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职业道德与法律、植物生产与环境、畜禽解剖生理、机械基础、基础会计、电子技术基础、建筑识图与构造、旅游概论、秘书基础、人体解剖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6、选考科目:学校管理、教育学、心理学。
    职业高中其他学科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可选普通高中相关考试科目,也可选选考科目之一;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教师以及教研员、学校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可选相应层次的考试科目关于转发《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也可选选考科目之一。
    四、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1、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试卷结构
    1、内容分布
    公共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
    2、题型分布
    客观题(选择、判断)约占50%;
    主观题(简答)约占50%。
    3、难度分布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和稍难题。
    容易题约占70%;
    稍难题约占30%。
    五、考试结果及应用
    本次业务考试成绩以等次呈现,不公布也不提供具体考试分数。业务考试阅卷、登分后,分学科按卷面成绩顺序和同一比例划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占35%、50%、10%左右,不合格等次控制在5%以下。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核发《教师业务考试合格证》,达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申报评审、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达优秀等次的方可推荐参加市以上各类骨*教师的评选。达合格、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折算校本培训15、20和30个学时。不合格者适时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调整到教辅人员岗位。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制订配套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强化业务考试结果的应用。要把考试成绩或结合考核的成绩,作为教师进城进编、竞聘上岗、待岗培训、转岗分流以及新教师招聘录用的重要依据。业务考试成绩有效期三年。
    六、考试组织
    全市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工作在市****下,由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组,并下设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全市的考试工作;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组织,做好宣传、发动、相关政策制定、报名及考务工作;市直学校纳入宣州区统一安排。考试组织程序、考试纪律比照高考要求,宣城市第三小学从严治考。
    各级各类学校职员和工勤人员的业务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实施。
    七、考试时间
    幼儿园、小学科目的考试定于2010年7月14日,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科目及选考科目的考试定于2010年7月16日。
    八、解释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市教体局教人[2010]26号《关于印发〈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考对象
    全区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厂(场)矿学校在职教师(含借调、自聘人员)和区教研室教研员。
    宣城市直属学校参加本区统一报名考试。
    在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上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可与教师一同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以工代教人员必须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以校为单位统一到市教师进修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同时上交:
    ①《第四次全市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报名花名册》(见附件一)一式二份,并存为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文件格、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附件二);
    ②所有符合免试条件人员,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须填写《免试人员审批表》(见附件三)一式三份,《免试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四)一式二份及相关证件(其中《免试人员花名册》另以Excel格式上报电子材料)。符合免试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各校须在《报名花名册》“备注”栏注明“符合免试”,并在《免试人员花名册》“备注”栏注明“参加考试”。
    ③确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填写《未参加考试人员审批表》(见附件五)一式三份和《未参加考试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六)一式二份,考前报市职教中心师训处。
    ④近期2寸同底半身免冠照片2张。
    ⑤考试报名费、资料费每人25元(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3]243号文件和皖政办[2006]4号文件精神,本次业务考试培训费和资料费在教师培训费中列支)。
    2、报名时间:5月10日—14日;咨询电话: 。
    三、考试日程及地点、
    1、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科 目 时 间
    幼儿园、小学科目 7月14日
    上午:8:30—11:00
    初中、普高、职高、选考科目 7月16日
    上午:8:30—11:00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结果应用
    本次业务考试的结果应用于以下方面:
    1、取得《教师业务考试合格证》且考试成绩达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验新版博客 上一篇: 语文课风波。学校应将考试成绩作为考核指标同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竞聘上岗和岗位聘用等工作相结合。
    2、取得《教师业务考试合格证》且考试成绩达优秀等次的方可推荐参加区级以上骨*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教坛新星”的评选。
    3、考试成绩定为不合格等次者,经补考后仍达不到合格等次者,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各校调整到教辅人员岗位。
    4、取得《教师业务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达合格、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按15、20和30个学时计入本人校本培训总学时数。
    5、业务考试成绩有效期三年。
    五、几点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教师业务考试工作涉及面广,参考人数多、程序繁杂,为确保考试质量,使考试工作有序进行,区教体局成立宣州区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工作**组:关于转发《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长:胡旭明
    副组长:钱逢年 王德喜 余名奇 袁长清
    王 蕾 杨英东 程 民 朱晓慧
    张承萍 周国庆 濮维明 高中兴
    成 员:李 农 梁发刚 吴向东 陈文洲
    程延文 董 林 夏以平 吴 强
    冯 俊 潘鸿声 刘宗骅
    **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第一主任:李 农(兼)
    办公室第二主任:刘宗骅(兼)
    办公室副主任:陈绪璋 饶典发 吴志慧
    成员:吕奇志 章昱杰 陈晓芳 盛 玲 陶华云
    张 雪 沈光泉 盛新合
    各校应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考务工作的**,要按照高考要求,从严治教,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对不执行文件要求,消极对待考试,或无故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以及违反考风考纪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
    2、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教师业务考试是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是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需要;是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需要。各校要结合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广泛宣传发动,正确引导,统一思想,提高对业务考试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3、各校对免试人员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对相关证件和资料,免试人员的年龄界定以原始档案为准。
    4、符合免试条件,三年内准备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须参加考试并取得良好及以上等次。
    5、借调、脱产进修培训等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由其学校负责通知本人参加报名考试。
    6、参考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附:1、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实施方案
    2、附件一至附件六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此次教研活动搭建了良好的教研平*,关于转发《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16:04:18| 分类: 通知 |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与会教师在汪翔英主任、黄储学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了互动交流,宣城市教体局教研室语文教研员金贤芬对此次教研活动进行了总结,她对本次教研活动及参与的教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鼓励,精彩的点评、深入的剖析引起了大家深深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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