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陆 | 会员注册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宣城教育网 > 宣城高中 >

    2012安徽宣城郎溪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时间:2013-03-06 17:2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为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编委批准,郎溪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
      

    为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编委批准,郎溪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学位)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前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2年郎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查)、确定拟聘对象并予公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郎溪人民政府网(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郎溪教育体育信息网( )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 7月27日(上午:8: :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 。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没有教师资格的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调整到非教学岗位工作。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到2012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郎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用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每科45元,共计90元/人。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因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8日前到县教体局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违法言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